各部门、各单位:
为严防疫情输入和疫情反弹,现就上海、天津部分地区、安徽颍上、云南耿马来校返校人员及与潜江籍境外返汉一例确诊新冠病例患者乘坐同条线路车辆的人员实施排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迅速开展上海浦东新区祝桥镇、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街、中新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和B区、安徽颍上、云南耿马来校返校人员和涉及潜江籍境外返汉同线路人员排查、登记和健康管理工作,逐一落实人员追踪。重点排查潜江籍境外返汉一例确诊新冠病例患者当日与此有过同线的人员,该患者11月1日从呼和浩特市乘坐ZH9128航班(座位号:10C)到达武汉天河机场,当日下午16:36分在武汉天河机场乘坐轨道交通二号线,17:15到汉口火车站下车,19:04转乘动车D2197(座位号:02车12F)前往潜江。具体排查时间节点等信息见附件1、2。
二是排查和管理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人员各部门、单位于11月12日17:00前报校疫情防控卫生防疫组,防疫组按照处置流程开展核酸检测工作,联系人:魏双,电话:81326990,18062560363。
三是对排查发现的上海浦东新区祝桥镇、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街、中新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和B区、安徽颍上县、云南耿马县来校返校人员和涉及潜江籍境外返汉同线路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期间免费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通知所有师生员工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和房间通风等。
附件:1.天津、上海来(返)汉人员排查信息表与潜江籍确诊病例当日有过同线路人员排查信息表
2.安徽颍上县、云南耿马县来(返)汉人员排查信息表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