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湖北高校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培训班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4 来源: 点击数:

关于开展湖北高校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培训班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学联,相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各大专院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学联二十七大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团中央、教育部关于高校团学改革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团省委、省学联拟于近期开展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培训班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评估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0月20日(星期二)至10月22日(星期四),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

1.团省委分管领导;

2.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书记;

3.各大专院校团委负责同志;

4.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学校部部长。

三、具体内容

(一)培训内容

1.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伟大抗疫精神、赴朝作战70周年革命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相关会议精神、高校团学改革、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内容;依法做好新形势下学校宗教工作。

(二)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评估验收工作

1.验收要求

对照评估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完成90%以上的具体指标(其中12个核心指标须全部完成)视为验收合格。

2.验收流程

(1)自查自评(10月17日前完成)。高校团委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对照清单中的具体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并对改革成效进行自评。

(2)公开公示(10月19日前完成)。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在其新媒体平台或校内常用互联网平台上公开学生会(研究生会)推进改革情况,主要内容应包括改革方案或措施、改革成效自评情况、学生会组织结构及工作人员名单、代表大会召开情况以及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等(公示材料清单见附件2)。

(3)材料核查(10月21日前完成)。会议期间分组(具体分组报到时见会务指南)对各高校考核清单台账资料进行现场核查。

(4)到校调研(10月27日前完成)。按照分组安排,各市州高校考核验收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团委负责,每组剩余高校考核工作由各组高校团委负责同志和团省委学校部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各考核验收组应到对应高校开展以下验收工作:

①开展访谈:访谈对象为学校和院系有关党政领导、学生会工作人员、学生代表(访谈提纲培训时发放);

②学生会满意度调查:到校后随机抽取100-150名学生,对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和工作人员满意度开展测评(调研问卷培训时发放)。

(5)成果汇总(10月30日前完成)。各考核验收组对照考核验收项目清单,逐项对考核高校进行判定,填写完毕并经考核组所有成员签字后(武汉市外各市州考核完毕后还需经各市州团委盖章确认),将评估验收项目清单(附件1)纸质版寄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6)省级抽查(11月5日前完成)。团省委随机对各组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四、相关要求

1.请各级相关团组织高度重视此次培训验收工作,提前学习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各高校需本着精简节约原则,围绕考核项目清单准备台账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套(学生会、研究生会台账资料须分开整理成册,报到时交学校部工作人员),台账材料不过度包装、不造假、不隐瞒,若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将严肃处理。

2.此次培训食宿费用由团省委承担,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3.参会回执(附件3)请在10月14日前发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tswxxb05@163.com。拟参加人员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者活动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任何疑似状况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加。

联系人:谢倩王彦淞陈泽

联系电话:027-87235731

电子邮箱:tswxxb05@163.com

附件:

1.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评估验收项目清单

2.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公示材料清单

3.参会回执

团省委学校部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1

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评估验收项目清单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学生会/□研究生会

标注“★”为核心指标

验收内容

支撑材料

验收结果

一、明确职能定位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1. 章程红头文件首页、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复印件;

2.学生会招新宣传部门介绍截图等;

3.工作报告和总结;

4.相关新闻报道(选取三条代表性新闻报道的首页截图);

□是 □否

二、改革运行机制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5.学生会机构架构公示链接及公示全部内容;

□是 □否

3.校级学生会组织建立了对学院(系)学生会组织指导机制,或章程中有校级学生会组织指导学院(系)学生会组织的明确规定。

6.章程红头文件首页、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复印件;

7.制度红头文件首页、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复印件;

□是 □否

三、坚持精简原则



4★.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8.学生会任职情况公示链接及公示全部内容;

□是 □否

5.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6.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7.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四、明确遴选条件



8★.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9.学生会人员政治面貌情况表格,加盖校团委或校组织部公章;

□是 □否

9.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最近1个学期或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均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0.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1个学期或学年学习成绩单及综合排名情况,需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是 □否

五、严格遴选程序



10★.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11.相关制度红头文件首页、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复印件;

12.遴选流程资料(新闻宣传、公示资料等)复印件;

□是 □否

11.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13.章程或相关制度红头文件首页、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复印件;

14.学生代表大会相关材料(宣传报道、选举流程、会议资料图片);

□是 □否

12.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系)学生会组织的成员不少于50%。

15.公示链接及公示全部内容;

□是 □否

六、规范召开代表大会



13★.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16.公示链接及公示全部内容;

17.新闻报道首页截图;

□是 □否

14.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18.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通知、代表名单截图;

19.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所在团支部抽检问卷结果(考核验收组现场抽检,无需各高校提供);

□是 □否

15.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的1%,覆盖各个学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是 □否

七、坚持从严治会



16★.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20.提供自查报告、培训情况台账复印件;

□是 □否

17.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普遍知晓和遵守《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工作组进校访谈判定,各高校无需提供支撑材料;

□是 □否

18.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同级团委能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21.相关制度红头文件首页、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复印件;

□是 □否

八、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19★.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22.相关制度红头文件首页、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复印件;

23.述职会议相关会议纪要、新闻报道截图等;

□是 □否

20.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24.学校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红头文件、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如评选资格、评选条件等)复印件;

25.学生会工作人员集中的院系(三个)综合素质测评、研究生推免制度文件红头文件首页、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复印件;

□是 □否

九、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



21★.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26.学校党建工作计划和总结,需学校党办盖章;

27.学校党委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相关会议纪要复印件;

28.相关校领导参与校学生会管理的新闻截图;

29.相关自评报告;

□是 □否

22.明确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会组织的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参与学生会组织的管理。

□是 □否

十、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



23★.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30.相关自评报告;

31.校团委班子成员分工情况,盖团委章;

32.学生会聘任秘书长的记录或文件复印件,盖学生会章;

□是 □否

24.建立了学生会重要事项、重大活动、重要信息、对外联络等事先审核管理制度。

33.学生会公章保管情况说明和使用记录复印件;

34.学生会重要事项、重大活动、重要信息、对外联络等审批流程文件或台账复印件;

□是 □否

十一、满意度



25★.学生对学生会工作的满意度(具体通过标准待定)

抽检问卷结果(由各考核验收组现场进行,无需各高校提供)


26★.学生对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满意度(具体通过标准待定)

抽检问卷结果(由各考核验收组现场进行,无需各高校提供)。


附件2

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公示材料清单

公示须包括以下内容:

1. 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或主要举措;

2. 自评报告;

3. 学生会组织章程;

4. 学生会组织组织结构图;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需包含姓名、职务、政治面貌、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经历);

6. 最近一届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简要情况(需包含时间、代表数量、主要议程等)。

附件3

湖北高校团学改革专题培训班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评估验收工作会议回执

单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方式

是否住宿

车牌号码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copyright ucvc_xxzhx     鄂ICP备案号:13016952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0645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