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团委:
根据学院党委工作部署,定于11月10日起举办第51期党校培训班,现将培训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10日—12月6日
二、集中培训地点
学院第一学术报告厅
三、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组织部(党委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团委
四、报名时间
11月10日前,以学院党总支和行政后勤党支部为单位推荐报名第五十一期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报电子版及纸质版《第五十一期党校培训学员登记表》。
五、课程培训内容
国情教育与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知识、党史、中国革命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九大精神等。
六、课程时间安排
原则上周五晚上、周六、周日上课。
七、培训对象
党课教育培训对象必须是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并经过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各方面表现比较优秀,经团支部推荐、党支部审核、基层党组织和党总支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
八、培训工作步骤
开班动员;课堂学习;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评价(含考试);结业典礼(含交流、总结)。
九、考核与结业
对学员实行量化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
1.纪律考勤:20分。含课堂学习/早锻炼,全勤20分,迟到、早退1次分别扣2分/1分,请假1次分别扣1分/0.5分 ,旷到1次分别扣5分/2分,两次旷课或累计扣10分予以劝退。
2.社会实践:10分。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工服务、参与学院招生宣传、结对帮扶同学、社会调查等活动。参与1次或帮扶1人赋2分,封顶10分。
3.现实表现:20分。推荐单位负责对学员学习、工作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受学院纪律处分者,一票否决,予以劝退。
4.考试(笔试):50分。闭卷25分;开卷25分。
综合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上的为合格学员,其中前10%的评为优秀学员。
十、培训工作要求
1.参加开班动员人员:各党总支指派管理的老师、本期学员的现任辅导员及班主任老师。
2.各推荐单位委派1—2名学生干部参与培训班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本单位学员的学习通知、课堂学习座位安排、各类考勤、实践活动的组织等。
3.各推荐单位负责推荐学员的跟踪教育和管理、活动的组织、考核评价及奖惩等工作。
2020年11月2日